一、本刊自民國八十三年度起改為半年刊,每年三月及九月出刊。
二、本刊登載有關中國文學、哲學及經學的學術論文。來稿限用中文或英文發表。
三、一般論文以一至三萬字為原則,特約稿不在此限。書評不接受投稿。
四、除經本刊同意外,不接受任何已刊登之稿件或未經重大修改之學位論文,亦禁止一稿兩投。如稿件在本刊出版之前先行在他處發表(包括作者本人出版專書、網路期刊等),須來函聲明撤回。違反規定者,本刊得逕予退稿,並視情節輕重停止其投稿權。
五、來稿如修改自學位論文之全文或部分,作者應於投稿時主動揭示、說明修改幅度、方向以及創新的程度,並附上學位論文相關部分、修改對照表。本刊將於審核後決定是否進入一般審查程序。若未聲明修改自學位論文,本刊得逕予退稿,並視情節輕重停止其投稿權。
六、來稿一律送請學者專家進行雙匿名審查,故文中請勿出現足以辨識作者身分之資訊。來稿採用與否,將以書函通知。
七、來稿請另檔註明中西文姓名、服務機構、職稱、通訊地址、電話或傳真號碼、電子信箱,以便聯繫。
八、來稿一律請附:中英文篇名、中英文提要(限三百字以內)、中英文關鍵詞六個(含)以下、中文姓名之西文拼法以及徵引書目(詳參〈撰稿格式〉);並請務必按本刊〈撰稿格式〉寫作,以利作業。
九、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(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等),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書面同意,本刊不負版權責任。凡經刊載,除作者本人出版專書外,非經本刊書面同意,不得翻印、翻譯或轉載。
十、著作人投稿於本刊經收錄後,同意無償授權本刊。本刊得再授權其他資料庫業者,進行重製、透過網路提供服務、授權用戶下載、列印、瀏覽等行為。並得為符合其他資料庫之需求,酌作格式之修改。
十一、來稿刊出後,一律贈送當期《集刊》兩本,抽印本十份,不另付稿酬。書評作者贈當期二冊,不另贈抽印本。
十二、來稿請務必提供Word電子檔,中文稿一律用正體字。內文用12級字,行距18點;註腳用10級字,行距12點。
十三、來稿請寄:biclp@gate.sinica.edu.tw
或請郵寄:
11529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
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
《中國文哲研究集刊》編輯委員會
《中國文哲研究集刊》稿約